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单位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充分放权。以有利于开展科研工作为目标,本着“能放则放、该简则简”的原则,取消项目管理中与经费管理相关的各类(项)审批、报送环节,突出诚信管理,充分信任广大科研人员,增强广大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二)放管结合。在充分放权的基础上,要明确权责边界,加强监督管理,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科学抽查、违规必究”的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科研经费被套取、挪用、浪费等行为出现,确保改革红利真正用于优化科研环境中。 (三)协同推进。各试点单位要把改革精神理解透彻、执行到位,强化工作职责,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真正放下去、放到位。 二、试点单位 通过市科技局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备案管理的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医学科研机构。 三、试点范围 自2022年起立项的由市级财政出资的自贡市科技计划项目。 四、实施内容 (一)项目和经费管理。 1.试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合理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在确保达到任务合同书约定的考核指标前提下,可自主调整项目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成员,并将相关调整情况报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3.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由依托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按照现行工资制度进行管理。其余用途经费无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4.项目经费取消预算编制,经费支出不设定科目和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据实开支。经费支出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试点单位审核的报销制。 5.对于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试点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纳入科研诚信不良名单,取消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资格,项目负责人5年之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1.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以项目任务合同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等为基本依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不简单以论文、专利数量作为考核评价指标。 2.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前,试点单位应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表,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经费使用不再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的其他要求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1.试点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大胆探索、结合实际,制定经费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报市科技局备案。并完善单位配套制度,加强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统筹联动,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试点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督和过程管理,动态调整、研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试点政策落实落地。 3.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结合项目实施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和试点单位管理情况开展抽查,及时汇总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调整并完善试点工作方案。 eee自贡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自贡市财政局 eee自贡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2022年7月13日eee自贡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eee自贡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eee自贡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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